关于进一步规范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
更新日期:2018-03-29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在评审过程中的客观、公正性,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,在送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时做如下要求:
1.所送单位为招收研究生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,不能在本校内送审;
2.同一研究生的两份论文不得送至同一单位进行评审;
3.评审单位应具有与本专业(领域)相同的硕士学位授予权;
4.评审单位评审人应具有本专业(领域)高级技术职称;
5.所送单位必须是外省高校或科研院所,且层次不能低于我校。
6.所送论文必须是学院预审通过的学位论文。
各培养单位送审论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,一旦被发现,论文送审成绩或答辩成绩均按无效处理,培养单位不得向学校交送论文作者的学位(毕业)申请。
《永利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》》(正反面打印)由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,各培养单位也可下载打印,但须保持原有格式。
研究生处
2018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