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14-01-10
各单位: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高校思想政治工作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高校思想政治工作)分为:(1)一类课题,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-6万元,研究年限为2年;(2)二类课题,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,研究年限为1年;(3)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,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,研究年限为1年。一类、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(详见附件)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,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,结合实际自拟题目,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。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(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,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、学工组长、团总支书记等)自拟题目申报。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,切忌空泛。二、申报条件1.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;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。2.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;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;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3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(1)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、基地重大项目、后期资助项目、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)负责人;(2)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(含)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;(3)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(含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、后期资助项目、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)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,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;(4)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。4.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、青年、后期资助、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。5.自2015年起,连续2年(本次指2013、2014年)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(含专项任务项目)未获资助的申请人,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。三、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单位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因本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采取限项政策。为保证申报质量,我校采取校内初评制度,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:1.填表。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,2014年1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《申请评审书》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、打印。其中,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《申请评审书》“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”栏时,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。2.提交纸质材料:各单位需在2014年1月15日将《申请评审书》纸质件报送社科处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,A、B表分开装订,A表一式一份,B表一式5份。)并同时报送《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类项目初审汇总表》纸质件,《初审汇总表》电子版务必发送至kycmxl@163.com。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并对申报课题提出修改意见,择优推荐。课题评审通过的申报者,需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检查完善申报书,保证申报质量,检查无误后再上传确认。3.网络上传: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定稿后,方可进行网络上传,我校网络申报最终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0日,申报者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上传。4.提交定稿申请书(定稿):打印通过审核的《申请评审书》纸质件2份,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。)请务必保证纸质件与最终上传的申报书完全一致。纸质材料(定稿)受理时间:2014年2月20日。纸质材料报送地址:科技楼201(曲阜校区);会馆2306(日照校区)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,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四、其他要求1.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、姓名等有关信息,否则作废。2.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。联系人:牟学林, 电话:0537-4456140附件1: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专项类汇总表(学校初审用)附件2:课题指南
各单位:
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高校思想政治工作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(高校思想政治工作)分为:(1)一类课题,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-6万元,研究年限为2年;(2)二类课题,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,研究年限为1年;(3)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,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,研究年限为1年。
一类、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(详见附件)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,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,结合实际自拟题目,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。
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(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,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、学工组长、团总支书记等)自拟题目申报。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,切忌空泛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;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。
2.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;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;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3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
(1)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、基地重大项目、后期资助项目、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)负责人;
(2)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(含)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;
(3)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(含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、后期资助项目、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)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,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;
(4)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。
4.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、青年、后期资助、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。
5.自2015年起,连续2年(本次指2013、2014年)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(含专项任务项目)未获资助的申请人,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。
三、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
单位集中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因本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采取限项政策。为保证申报质量,我校采取校内初评制度,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:
1.填表。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,2014年1月10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《申请评审书》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、打印。
其中,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《申请评审书》“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”栏时,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。
2.提交纸质材料:各单位需在2014年1月15日将《申请评审书》纸质件报送社科处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,A、B表分开装订,A表一式一份,B表一式5份。)并同时报送《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类项目初审汇总表》纸质件,《初审汇总表》电子版务必发送至kycmxl@163.com。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并对申报课题提出修改意见,择优推荐。课题评审通过的申报者,需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检查完善申报书,保证申报质量,检查无误后再上传确认。
3.网络上传: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定稿后,方可进行网络上传,我校网络申报最终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0日,申报者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上传。
4.提交定稿申请书(定稿):打印通过审核的《申请评审书》纸质件2份,(A4纸打印,左侧装订。)请务必保证纸质件与最终上传的申报书完全一致。
纸质材料(定稿)受理时间:2014年2月20日。
纸质材料报送地址:科技楼201(曲阜校区);会馆2306(日照校区)
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,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纸质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、姓名等有关信息,否则作废。
2.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。
联系人:牟学林, 电话:0537-4456140
附件1: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专项类汇总表(学校初审用)
附件2:课题指南
【作者:社科处 编辑:徐哲】